澀的主張version2.1

kitsch/媚俗,在二十世紀初是個令人恐慌的新現象。藝術在當時至高無上的純粹價值,在媚俗的衝擊下,徹底地動搖了。媚俗的強大複製能力,使藝術不再獨一無二;媚俗巧於模倣,藝術的原創力不再神聖不可侵犯;媚俗製造的是商品,總是在尋求迎合,因此遠比藝術親民。百年之後,在世紀之末,媚俗已經不再是現象而是現實,它模倣和複製的對象擴及一切人文,就連最學術的文化批評理論之類,都不能倖免。它早根本成為品味的象徵,它就是主流,它,就.是.美。至於藝術,百年前定義美的權威不但早被剝奪,而且淪落到當年媚俗的地位,成為一個令人吃驚的現象


例句一:藝術!?


句簡單的驚嘆中包含了鄙夷和不解。從實際效益來衡量,藝術換不了銀子,取悅不了人們,典型的孤芳自賞,和大眾文化的潮流唱反調,簡直一無是處。這麼一想,藝術存在的價值,都受到根本的質疑。而在各種藝術形式中,處境最慘的就是文學了


例句二:文學已死。


文學到底滅亡了沒有,是近年來時不時就有人感嘆的題目。其實這是一個了無意義的恐懼,因為只要百萬生靈中有一個讀者存在,文學就不會死亡甚至,哪怕是人類都亡了,文學還是能照樣遺世長存。我昨日就見到文學在店中大啖牛肉麵,紅光滿面的樣子,沒半點失意。可是為什麼人們老有這麼一個疑懼?很簡單,是因為以往見得到文學的地方,如報紙副刊,書店等等,都被一種譏為短小輕薄的文字所充斥;純文學既然稀少了,因此想必是病入膏肓了。要知道,看不到並不表示沒有。而且好東西一定就在副刊和文學雜誌的退稿中,還有大小文學獎敗北的作品中。它們的時運不濟,和文壇的編輯方針有關。編者想像的讀者是生活壓力大的忙碌現代人,因此文章要短,別佔人家時間;文章要輕鬆,不要給人負擔。在這種預設下,文章的字數、題材、創作態度都受到限制,不短小輕薄也難。然而,編者是真做了讀者意見調查嗎?他們的揣測是正確的嗎?我也是讀者,你們對我的猜想就是錯誤的l

體貼「讀者需要」的結果,就是取代作家的「文字工作者」的出現。文字工作者對應的就是代替讀者的「文字消費者」。書籍因此可以在超級市場和茶葉蛋一起被人選購,一口一頁,沒什麼不好

太沒什麼不好了。文學在窄巷中踽踽獨行,前方忽然出現個文字工作者,退路又被文字消費者給堵上,他們前後夾擊,嚴厲


例句三:為什麼不能寫一些大家都懂的東西?


懂?文學縱聲大笑,什麼叫做「懂」?微積分不必人人都懂,可是文學卻非「大家都懂」,有這種文學嗎?懂是一個公約數。而「大家」如果定義為十八(想像成年的無理假定)到三十五(假定心態轉趨保守的無聊數目)之間,那麼「大家都懂」就是這群人之間的一個理解的大公約數。如果,「大家」的定義再擴大到包括一切有消費能力的人,譬如從有零用錢可用的小童到領退休金的前輩,那麼這個懂的公約質將稀薄到沒有意義的地步。請問,小童和老者「懂」的交集是什麼?結論就是:這世上並不存在一個大家都懂的內容,如果有,那將是最膚淺的本能感官反射動作,譬如,想到酸梅就會流口水,談到人就想到慾,等等種種讓人呵欠連天之論。難道這才是該寫的?如果儘寫些「又是那一套」的玩意,不但寫無意義,讀也無意義

同時,l「大家都懂」這句話把「懂」所須要的理解時間給完全取消了。「l大家都懂」勾勒出l的美景是人人一看就明,l是看到廣告的頭三秒就知道在賣什麼的「l懂」,是商業時代的頓悟l。這種「l懂」是反l射式的,l不是反省式的;l是取悅式的,不是壓力式的;l是即時見效果式的,而l不是沈澱反芻式的。「l大家都懂」的態度排l斥任何深沈的嚐試,ll信任「某些感覺會l隨著年紀的增長而看得透澈」l;它只要此時,此地,此llll

什麼樣的態度養出什麼樣的作品。l如果覺得當前好作品不易求,嘿,沒什麼好抱l怨的,l一切都反映著時代精神l

不過,假設人都有追求好東西,新感覺的潛能;身為訊息時代的文字工作者,是不是有責任提供一些人們現在不懂,將來卻會懂的;或者現在不習慣,將來卻會喜歡的新文化內容?如果任何新科技創造出的新交流空間,所傳達的內容都和舊時一樣;如果科技不能根本刺激新觀念和新態度的產生---科技何用?人何用?人能發展科技,卻不能拓展自己。太可悲了

所以,消費者必需有追求,工作者必需有創造,只有如此,人類才不會僵死

文學揚長而去,消費者和工作者看著它的背影,罵了一句:什麼態度?在我們的時代,你還有希望嗎

希望,大大地有希望。容不下新文學的版面,嫌文學佔地方的書肆,剝奪文學賠錢自由的市場,拜了,新文學已經找到了新世界,要在cyberspace中成一顆發光的恆星。就算是週遊網路的人,需要若干光年才找得到它;可是它永恆的存在是任何價值觀都不能扼殺的。同時,擺脫了商業,擺脫了利益,這個空間有的只有理想;消費者因此恢復讀者的身份,工作者也有了作者的尊嚴

文學,新藝術,新感覺。總體來說,追求的是一種澀的境界。不是艱澀,苦澀,青澀,而是純澀,一種阻礙的質感,不帶主觀心理的評判。相對於媚俗的入口即化,酸甜清楚;澀的感覺沒有苦辣,不可言喻,深不可測,是卡著不肯走的夠嗆;它摩擦著人的感覺和理解,強迫人發展出新抗體來面對澀的刺激。對創作者來說,澀的境界是不能仰仗現有的語言、敘述、題材來達到,而是得不斷地試探,不斷地創新,不斷地自我挑戰。小說不是在說故事,或者借機闡揚一些「政治正確」的教條,而是語言和感覺的實驗,追求一種真實和感動;散文反對個人生活流水帳,反對一種「讓讀者從此發現路邊其實也有小花小草」的軟性啟發,而是有實質知識目的的表達。永遠意有所指,讓人在咬下第一口脆柿後,澀得不得不苦思其意

然追求新形式,澀的境界必定是非主流的。「非」是動詞,不是被動的形容詞,所標示出的是一個運動的方向--絕對務虛的理想性,旨在突破和創造的前衛性。可是這絕不是另類。另類原來是種積極不妥協的態度,致力在主流之外另闢文化空間,可是現在另類已經慘遭媚俗化,成為主流用來吸引年輕消費者的商品。澀的精神是永遠不能被主流收編的,然而它也無意顛覆主流--再講究美食的人,也有想吃速食的時候--前衛和媚俗同處在浩瀚的人文宇宙裡,各依不同的主張運行;至於觀象者要把焦距對準哪個系統,那是個人的抉擇了




其他【澀的看法】:

對寫小說,尤其是歷史小說的態度。

請到
《非常美學》一觀。更具體的理論性闡述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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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tsch 這個德文詞出現於十九世紀末期,簡單地說,是指相對於傳統藝術的廉價藝術商品。在中文中 kitsch 通常被翻為「媚俗」,近來也有人翻成「畸趣」,並和日文中「惡趣味」同等。相同的外國名詞,中文的用法和所指卻完全不同。因此有必要在此把我所認為的kitsch,用實例定義一下

一•世界三大男高音。(因為搶錢和虛偽)

二•把西洋古典音樂包裝為教養和水準。(因為虛偽和錯誤)

三•盲目的歐洲崇拜。(因為虛偽和錯誤)

四•Andrew Lloyd Weber的音樂劇。(因為虛偽和俗不可耐)

五•Kenny G,Yanni,Windham Hill RecordLabel。(因為虛偽和俗不可耐)

六•所有好萊塢大片。所有好萊塢明星開的餐館。(因為搶錢和自大和俗不可耐)

七•向國內青年學子賣弄皮毛西方文學理論。(因為虛偽和偷懶和作弊)

八•根據時興的西方文學理論所剪裁出的教條式小說。(因為盲目和偷懶和作弊)

九•根據一種「政治正確」的態度所做的創作。(因為虛偽和偷懶和作弊)

以此類推••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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